关于公布《历城区2020年度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区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推进专业化采购,提升采购质量,加快预算执行效率,根据《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7〕62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8〕67号)和《济南市级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历城区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予公布,请根据规定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历城区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